大家好,小纵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开始日期,缺陷责任期与质保期的区别是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清楚,现在一起跟着小编来瞧瞧吧!

1、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承包双方在管理合同中具体约定。
3、 保修期是指建筑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
4、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复。
5、 (一)设计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基础工程、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6、 (二)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有防水防渗漏要求的外墙,为5年;
7、 (3)供热供冷系统,由两个采暖期和供冷期组成;
8、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
9、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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