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汽车橡胶到AI芯片 天普股份718%涨幅引来监管铁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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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16: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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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普股份”,605255.SH)立案调查,事由为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所发布的公告涉嫌存在重大遗漏。同日,公司公告称,已就近期股票交易情况完成内部核查,并向上交所申请股票复牌,公司股票将于1月12日(星期一)开市起恢复交易。这一系列动作表明,监管部门首次就该公司自2025年8月以来的股价剧烈异动启动正式执法程序,市场炒作进入实质性核查与风险释放阶段。

天普股份主营业务为汽车用橡胶软管及流体管路系统,2024年全年净利润仅为3306.60万元,长期属于低估值、低波动的传统制造业标的。然而自2025年8月下旬起,其股价在无业绩增长、无资产注入、无业务转型公告的情况下急速拉升,至12月底累计涨幅达718.39%,动态市盈率一度突破898倍。

这场脱离基本面的暴涨,源于市场对其新晋控股股东,AI芯片企业中昊芯英的过度联想。如今,证监会立案直指信息披露缺陷,不仅关乎一家上市公司的合规边界,更触及A股在热点概念驱动下的信披有效性、投资者预期引导与监管响应机制等深层议题。

天普股份于2026年1月10日发布公告,确认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22026002号),明确指出立案原因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这一决定并非突兀。回溯整个事件链条,可清晰看到从股权变动、市场误读、公司回应到监管介入的完整演进过程。

2025年8月22日,天普股份披露控股股东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拟引入外部投资者。随后,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联合自然人方东晖及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启动了一项两步走的交易:首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直接获得天普股份18.75%的股权;随后,通过对天普控股增资,取得其75%的控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天普股份56.21%的股份。交易完成后,收购方将合计控制天普股份68.29%的股份。

中昊芯英成立于2020年,主营业务为AI训练芯片设计,虽尚未实现盈利,但因身处人工智能赛道而备受资本关注。市场迅速将此次控制权变更解读为“传统制造+AI芯片”的跨界融合,尽管公司多次澄清“未开展AI相关业务”“无技术、人员或资产注入计划”。

在此背景下,天普股份股价自8月23日起连续涨停。至2025年12月30日,股价由约27元/股飙升至218.02元/股,累计涨幅718.39%。期间,公司11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次触及严重异常波动标准,累计发布25份风险提示。

然而,公司的澄清与风险提示,与市场的狂热预期形成了鲜明对照。一方面,公司公告明确了新实控人“产业赋能”而非“资产注入”的战略方向,并量化提示了要约收购的价差风险;另一方面,市场则执着于对“AI芯片借壳”的深度联想。这种官方信息与市场解读之间的根本性错位,使得公司的风险提示在遏制炒作浪潮上显得力不从心。公告内容本身与市场期待的脱节,成为了此次股价异常波动中的一个突出特征。

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中昊芯英依法发起全面要约收购,要约价格为23.98元/股。彼时公司二级市场价格已超百元,最高达148元。公司多次在公告中强调:“若接受要约,投资者每股将损失超120元。”

最终,仅有201股被预受,要约形同虚设。这一极低的预受比例,使得此次要约收购被市场广泛解读为履行法定义务,而非真实交易行为,进而引发外界对控制权变更是否旨在利用“AI概念”影响市场预期的质疑。与此同时,2025年12月21日,原实际控制人尤建义辞去董事长、总经理等全部职务,仅保留子公司职位;新实控人杨龚轶凡通过中昊芯英与海南芯繁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但至今未提出任何具体业务协同方案。

另一个引发市场联动的细节是,公司于同期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杭州天普欣才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市场声音将其名称中的“欣才”与“芯片人才”产生联想。对此,公司在后续的停牌核查公告中专门予以澄清,明确指出该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含人工智能,且公司与该子公司均无人工智能相关的技术或人员储备,也无开展相关业务的计划。这一澄清是对市场传言的直接回应。不过,公告中并未进一步阐述该子公司的具体战略定位与设立资金来源。

值得注意的是,中昊芯英已启动独立自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相关工作,其估值高度依赖资本市场对其AI属性的认可。有市场人士分析,通过控制一家已上市平台,即便不注入资产,也可提升其品牌曝光与融资议价能力。这种“壳价值”利用模式,在当前IPO审核趋严的环境下,正成为部分未盈利科技企业的迂回路径。而天普股份作为载体,其股价异动实质是外部主体借道上市公司的流动性溢价进行的价值套利,而非企业内生增长的反映。

天普股份案的本质,是一场由信息不对称驱动的“预期套利”:新实控方利用市场对AI赛道的狂热,通过控制权变更释放模糊信号;投资者在FOMO(错失恐惧)情绪下追高;而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采取“最低合规”策略,既未主动引导预期,也未彻底阻断误读。这种三方共谋式的沉默,最终催生了718%的泡沫,并迫使监管以立案方式介入。

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没有纠缠于“未来是否借壳”的商业预测,而是精准指向信息披露的合规性问题,“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这一界定将调查焦点拉回到法律事实层面: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是否充分、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披义务。

此案更暴露出当前A股在“概念嫁接”监管上的滞后性。现行规则要求披露“重大事项”,但对“可能引发市场误读的间接关联”缺乏强制澄清义务。同时,要约收购制度在极端价差下沦为程序性工具,未能发挥价格发现与股东保护功能。未来,监管或需建立“热点概念敏感期”特别披露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涉及热门赛道股东变更时,主动说明业务协同可能性、技术路径及时间表,否则视为重大遗漏。

对投资者而言,当一家年经利润约3300万的胶管企业被炒成千亿市值AI龙头时,市场已不是在定价资产,而是在交易幻觉。对监管者来说,如何在鼓励产业融合与防范概念泡沫之间划出清晰红线,将是注册制全面深化背景下必须回答的问题。天普股份的调查结果,或将为今后类似案例提供关键判例依据。

(作者 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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