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方女士向媒体反映,她在广州地铁番禺广场站内的读书空间看书,停留近5小时,出站时除当次车费外被扣15元“超时费”。

据悉,方女士搭乘18号线抵达番禺广场站,本打算直接出站,路过地铁站内一处读书空间时临时起意,读完一整本书才离开,前后停留约5个小时,直到出站才发现地铁有超时规定。

经报道后,方女士的经历引发大量共鸣。另一位正在求职的网友也晒出同样被扣15元的扣费单:他从花都到天河面试,面试结束后在站内投简历,待了一下午。该网友于12时10分进站、17时09分出站,停留约4小时59分,次日被扣款。
媒体以乘客身份致电广州地铁求证。客服表示,线网乘车时限为270分钟,该时限按线网规模测算,可满足从任意车站前往最远车站的需求;超过时限的,除缴纳当次车程费外,还须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交超时费。
客服表示,地铁是快速通行的公共交通工具,并非供乘客长时间滞留的场所;站内虽有消费场景,乘客仍需结合行程考量停留时间。

公开信息显示,7月以后,广州地铁服务热线收到的超时扣费反映环比增长7.61%,多因等人、刷视频或玩游戏未留意时间。深圳地铁进闸后停留时限为210分钟,东莞为120分钟;超时均按线网普通车厢最高单程票价补票。
事实上,这项规定并非地铁公司的“内部土政策”。根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6月发布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七条明确规定:乘客从进闸到出闸有有效时限;超过时限的,除当次车程费外,还须缴交超时车费(因运营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此外,《守则》授权地铁运营单位根据线网最远里程、速度及合理候车、换乘时间测算具体时限并予以公示。